我國《政府采購法》對聯合體表述為: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墩袠送稑朔ā穼β摵象w的表述為: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兩部法律對聯合體的表述有所不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聯合體范圍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而《招標投標法》規定聯合體的范圍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包括自然人。這主要源自于《政府采購法》對供應商定義為:“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而《招標投標法》對投標人定義為:“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由此可見,老羅和薇婭作為自然人可以參與政府單位招標采購,如果非政府單位招標,則需兩位的公司結成聯合體參與公開招標。
《政府采購法》規定,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一定條件,包括六個方面: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聯合體各方必須都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或相應資格條件,不能是其中一部分具備。
從上述法條的表述可知,聯合體各方應當都具備相應的能力或資格條件,這里的聯合體各方是指所有參與聯合的成員;都具備相應的能力或資格條件是指參與聯合的成員分別具備相應的能力或資格條件,任何一方均符合相應的能力要求或資格條件要求,不能是聯合體一方具備部分能力或條件,欠缺的條件由聯合體其他成員來彌補。
因此,老羅和薇婭,或其公司,都需要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或相應資格條件,如果有一方只滿足部分條件,則不能參與。
《政府采購法》規定,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如果中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或招標人簽訂合同。
聯合體中同類資質的成員等級不同如何確認聯合體等級,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應當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實踐中,一線人員確認聯合體的資質等級要結合聯合協議,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依據“就低不就高”的原則予以確認。
羅和薇婭公司有什么資質?不清楚,反正聯合體資質認定“就低不就高”。
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無論是《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還是《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均限定聯合體投標的獨一性、排他性,即只要參與聯合體投標,屬于聯合體成員,即喪失了再次參與投標的資格,不得再次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投標。
實踐中,有的投標人為了提高中標率,一方面組成聯合體投標,另一方面又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或者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投標,顯而易見,這種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相關投標行為當屬無效。
如果老羅或薇婭想背地里踹掉對方單獨行動,或者找別人再組成聯合體,都是不被允許的哦!
更重要的是,招標單位記得要上線“信源e招采”,保準業務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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